
“現在醫保政策真是太好了!通過新冠門診結算,我自己就花了6.62元。”10日上午,家住首南街道的周師傅成為鄞州開通新冠門診醫保報銷直接結算服務首批獲益群眾。
當天,67歲的周師傅因“發熱伴咳嗽”到首南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結算時,志愿者告訴周師傅,鄞州已經上線“新冠門診”結算服務,針對新冠治療或疑似新冠癥狀治療相關的,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門診報銷比例可提高到75%。一來一去,周師傅購買藥品共計26.5元,其中醫保基金支出19.88元,個人自費6.62元。
記者從鄞州區醫保局獲悉,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該局已在轄區內多家醫療機構統一啟用“新冠門診(1102)”醫療類別結算新冠感染的門診費用。據了解,該項政策從2023年1月8日執行,至 2023年3月31日結束。
區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區參保人員因新冠病毒感染接受二級及以下定點機構(不包括口腔專科、皮膚病專科)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發生的新冠治療或疑似新冠癥狀治療相關的、符合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實行單獨的醫保待遇,職工醫保不用當年個賬、沒有自負段,居民醫保不區分醫院、沒有封頂線。
“原來,城鄉居民門診報銷比例是60%,且有4000元/年封頂線。”該負責人說,新開通的新冠門診醫保報銷直接結算服務,居民醫保統一按75%基金支付。此外,職工醫保分兩種情況,即社區衛生中心在職職工按86%基金支付,退休人員按92%基金支付;其他醫療機構均按80%基金支付。其余的醫療費由個人負擔,個人負擔部分可按醫保規定使用歷年賬戶或家庭共濟賬戶。
據統計,鄞州轄區101家二級及以下定點機構(不包括口腔專科、皮膚病專科)中,94家已納入新冠病毒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醫療機構數量及已開通數均位居全大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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